越 的个人资料星烁照片日志列表 工具 帮助

日志


2009/3/16

照顾一下这里,胡写点车牌竞拍的经济学

终于还想到要回到这里锄锄草了。我不是个懒惰的人,只是太多时间用去做其他所谓更重要或更有趣的事情了,不过繁华过后总是会沉静下来。早点晚点的问题罢了。

 

最近由于一个幽默的原因开始研究博弈,居然还做题目。恰好今天读到一篇文章在说上海的私车牌照拍卖问题,突现灵感,打算谈一谈这之中的经济博弈观点。

 

上海市政府通过牌照拍卖来控制私家车泛滥的情况效果确实不错。每个月按照一定配额,多则10000左右,少则5000,有意购买牌照者,参加拍卖,出价最高的等于当月配额数量这些人得到牌照并且支付自己的报价。但是,今天的一篇文章,提出取消拍卖牌照或者至少使用最高的中标者只需支付紧排在他之后的报价者的报价的拍卖方法才是比较合理的。举例来说,ABC三个人竞争两块牌照,三人分别认为牌照对他的价值是3万,2万,1万,并且按此价值报价。那么按照现行的方法,AB是得到牌照的,并支付3万和2万。而用新的方法,还是AB中标,但A只需支付2万,B只需支付1万(或者为了体现对C的公平,A只需支付2万零1角,B只需支付1万零1角。)确实,这样的行为是经济的,因为对C来说,他确实觉得牌照只值1万元的价值,B出价比他高1角,理应获得,并且这样B买到牌照,会有9999.9的收益,即牌照价值和其支付成本的差。A也是同样的。而如果按照当前的方法,某人没有中标收益为0;某人中了标,要付出和价值相等的成本,收益还是为0,从经济学角度,拍卖者的成功与失败没有任何区别。

但是,问题在于,实行了这种方法,是不是竞标者就不会按照自己心目中的价值报价了呢?比如说A,他想能否报一个更高(或更低)的价格,已增加他的中标可能性,最终仍只需支付B的报价呢?结果在写这篇文章的之前半小时,全家就围绕着这个问题你一句我一句。当然,形文成章了还是要严谨些。我的答案是不会的。如果A出的更高,如3.5万,假设这时(1)其他人都出大于3.5万的价格,A最终出3.5万和出3万元都是一样,得不到牌照。。。(2)如果BC出价都小于3万,那么A得到牌照,其收益为(3-另一拍卖者的出价)结果和他出3万时的一样。这里是3万减去成本,不是3.5万哦,因为A对牌照的价值认可是3万;不是3.5万,3.5万只不过是A的报价策略罢了。(3)如果其他人出价有介于3万与3.5万之间的,打个比方3.2万吧,那么A虽然得到了牌照,但收益却为负的,-2000,那还不如按照原来的策略,报3万不中标,收益至少是0 所以,综上三种情况,不管怎么样,A只有出价等于他心目中牌照价值,才是最佳的博弈。

 

写着写着,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按照现行的报价方式,似乎还有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没完。就是当前方式下,在没有任何小道消息的时候,报什么价购买牌照能收益呢?因为如果报价等于你心目中的牌照价值,无论中标与否,收益都是0。但如果少报一点,万一中标,就能够得到正的收益。这是正确的。这是更大意义上的博弈了。比如说根据上月的中标价格,我们可以预计当月竞标者的一个报价范围(外星人不带的!),那么就可以想想自己报什么能够收益最大化!比如两个人竞一块牌照,我若那个聪明的博弈者,我就会考虑,另一个人的报价区间是多少,概率分布是如何的。这里举个简单的例子(难的概率分布都忘了,要翻书了。。)如果另一个人报价区间是1-3万,并且可能性相等(均匀分布),那么如果这张牌照对我价值是2万,我会报1.5万去拍卖它。原因是,当我出的价格P>他的报价,我赢得牌照,而我赢得牌照的收益是(2-P)。而由于他的报价是均匀分布,所以我出价比他高的概率是(P-1万)/2万。那么最后我期望收益就是(2-P)×(P-1万)/2万。求导求最大值,P应该等于1.5万,我的期望收益最大。可怜的是,这些假设都是基于对方没你聪明,玩不来博弈。如果对方也能对你这样分析一下,那问题就复杂了;不过,好在结果还是1.5万:)这个写出来太多了,大致就是对方认为你会按照你(真是价值+他最低报价)的1/2来报价,那么他也会运用相同的策略,从而你要基于他运用策略后的情况在做博弈优化,不过结果还是这个数:)。可怜again的是,我们只是假设对方的报价区间是均匀分布的,但实际上“人心叵测”,所以这个概率分布可能复杂的多,甚至不能用正态分布等描绘,那就麻烦了。加上人一多,若是个人概率分布都不一致,那就要命了。不过理论上计算机还是能给出最优解的吧?

 

而且,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博客上虚拟世界中能够考虑竞标中的收益最大化,而现实中则是考虑急切的想要这块牌子,急切的想开新车去兜风,男女朋友等着你呢等等。。。。如果感性因素加入了经济学,这就相当于股票一样,任何理论都没法精确解释的(解释一部分还是可以的:)。

 

过两天继续更新,把那篇历史问题给决了。。。。

评论 (15)

请稍候...
很抱歉,您输入的评论太长。请缩短您的评论。
您没有输入任何内容,请重试。
很抱歉,我们当前无法添加您的评论。请稍后重试。
若要添加评论,需要您的家长授予您相应权限。请求权限
您的家长禁用了评论功能。
很抱歉,我们当前无法删除您的评论。请稍后重试。
您已超过了一天之内允许提供的评论数上限。请在 24 小时后重试。
因为我们的系统表明您可能在向其他用户提供垃圾评论,您的帐户已禁用了评论功能。如果您认为我们错误地禁用了您的帐户,请联系 Windows Live 支持部门
完成下面的安全检查,您提供评论的过程才能完成。
您在安全检查中键入的字符必须与图片或音频中的字符一致。

若要添加评论,请使用您的 Windows Live ID 登录(如果您使用过 Hotmail、Messenger 或 Xbox LIVE,您就拥有 Windows Live ID)。登录


还没有 Windows Live ID 吗?请注册

殷之光发表:
我得好好学习下,多多益善。
4 月 13 日
ZoCreatie发表:
"还有一个问题,说全班有100个理性人戴帽子,其中25顶红帽子,75顶白帽子。自己不知道自己头上是什么颜色的帽子,也不知道有多少白帽子和黑帽子,但可以看到对方99个人的帽子颜色,而且可以知道肯定有白帽子和黑帽子。"
为什么还有黑帽子?
3 月 25 日
很受用啊~~ 果然是独具特色的SPACE~~
3 月 24 日
QiMomo发表:
这是彻彻底底不折不扣的折腾啊。。。。
3 月 23 日
孙越发表:
嗯,经典!
还有一个问题,说全班有100个理性人戴帽子,其中25顶红帽子,75顶白帽子。自己不知道自己头上是什么颜色的帽子,也不知道有多少白帽子和黑帽子,但可以看到对方99个人的帽子颜色,而且可以知道肯定有白帽子和黑帽子。一位组织者安排这100个人一轮轮的举手,即知道自己帽子是什么颜色的请举手;举手只能同时举起,不能看了对方举手后自己在做反应。那么博弈的问题是要进行多少轮,理性人知道自己头上的帽子?
3 月 23 日
许熠寰发表:
呵呵,有个具有简单却具有实际意义的例子:

房租分摊模型——“一腿模型”

按这一模型分租,每个人都觉着自己占了便宜,而且双方占了同样大小的便。最坏的情形也是“公平合理”。如果有谁吃亏了,那一定是他奸诈想占便宜没占到,因此他这亏也是说不出口的。下面俺举一实例你就明白“一腿模型”之简单好用了,实际上就是一拍卖(auction)原理。

A 和 B 二人决定合租一两室一厅公寓,房租费每月550刀。1号房间是主卧室, 宽敞明亮,屋内套一单独卫生间。2号房间相对小一些,用外面的卫生间,如果有客人来当然也得用这个。A 的经济条件稍好,B 则穷困一些。现在怎么分摊这550刀的房租呢? 按照一腿模型的第一步,A 、B 两人各自把自己认为合适的方案写在纸上。A1 , A2,B1,B2分别表示两人认为各房间合适的房租。显然,A1+A2 = B1+B2 = 550。

第二步,决定谁注哪个房间。如果A1大于B1 (必然B2 大于A2), 则 A 住 1号 B 住2号,反之则 A住2 号 B 住 1 号。比如说,A1=310,A2=240;B1=290,B2=260 (可以看出,A宁愿多出一点儿住好点儿,而 B 则相反),所以A住1 号,B住2号。

第三步,定租。每间房间的租金等于两人所提数字的平均数。 A的房租=(310+290)/2=300,B的房租= 550-300=(240+260)/2=250。结果:A 的房租比自己提的数目小10,B的房租也比自己愿出的少了10。 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分析:1。 由于个人经济条件和喜好不同,两人的分租方案就会产生差别,按照普通的办法就不好达成一致意见。在一腿模型中这一差别是“剩余价值”,被两人瓣儿劈分红了,意见分歧越大,分红越多,两人就越满意。最差的情形是两人意见完全一致,谁也没占便宜没吃亏。

2。说实话决不会吃亏,吃亏的唯一原因是撒谎了。假定 A 的方案是他真心认为合理的,那么不论B的方案如何,A 的房租一定会比自己的方案低。对B也是一样。

什么样的情形A 才会吃亏呢? 也就是分的房租比自己愿出的为高。 举一例, A猜想B1不会大于280, 所以为了分更多的剩余价值,他写了A1=285,A2=265,那他只能住 2 号房间,房租是262块5, 比他真实想出的房租多了22块5! 可他是因为想占便宜没说实话才吃了哑巴亏的。

3 。 从博弈论上分析这一模型大概足够混一骂死他的学位了。说实话不一定是最佳对策, 特别是对对方的偏好有所了解的情况下。 但是说实话决不会吃亏,不说实话或者吃亏或者分更多的剩余价值。


4。三人以上分房也可用此模型,每间屋由出最高房租者居住, 房租取平均值。
3 月 21 日
KangChris发表:
我负责踩。。因为我和沙发一样,也看不懂哈哈。。
这博客开的。。写年报呢。。真是一年出一篇啊
3 月 18 日
Tracy发表:
3 月 18 日
孙越发表:
嗯,我觉得也是,若用新方式,总让人有投机的冲动。
Alex,多谢,学习了!
3 月 18 日
Rita发表:
深深深深深深深…奥……啊
3 月 17 日
Naomi发表:
貌似投机成分大一点?
3 月 17 日
FuFency发表:
原来里面这么有学问哪,受教了~
3 月 17 日
ALEX发表:
哈哈,孙越,很精彩!
果然是和经济学
我们上博弈论的时候讲过这一段,在拍卖的方式上你说的这个叫Vickrey拍卖。呵呵,顺便贴出来定义了
Vickrey拍卖(the second-price sealed-bid Auction):也叫次高叫价拍卖,同样是第K高叫价拍卖中的一种,当K=2时即为此种方式。此种拍卖方式也是暗标方式,同样买方把价格交给卖方后,卖方选择出价最高者,再根据出价次高者完成交易。这种拍卖方法的好处是当使用最高叫价拍卖时,买方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出价要略低于心理价格。使用这种拍卖方式时买方往往可能以心理价格或略高于心理价格出价。
3 月 17 日
Mickey发表:
决定收藏此篇,待到政策变化的时候还望兄台继续出招。
3 月 17 日
QiMomo发表:
沙发沙发。撒花撒花。
外,我是看完才沙发的,好吧虽然你是知道我看不懂。
3 月 16 日

引用通告

此日志的引用通告 URL 是:
http://systar.spaces.live.com/blog/cns!B6377971D5BF7F82!1009.trak
引用此项的网络日志